为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我委对2021年6月30日前市国资委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定了本《通知》。现就《通知》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2.《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以市国资委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公布了继续有效的2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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