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要求,我委对2021年6月30日前市国资委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将27件继续有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2/2021-00113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国资委〔2021〕10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CC27-2021-0002 |
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要求,我委对2021年6月30日前市国资委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将27件继续有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