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客观评价审计中介机构的综合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条款内容,我委开展了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质量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结果
9家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分别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瓯江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等7家审计中介机构承接。财务审计质量评价原则上每个项目抽取2家审计报告样本,就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质量评价。同一审计中介机构参与多个项目的,则以多个项目的平均分为该审计中介机构的最终评定分数。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分,全部审计中介机构均达到良好(80—90分),具体排名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诚达公司审计项目)、浙江瓯江会计师事务所(市城发集团部分审计项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市公用集团审计项目、市交运集团审计项目、东日股份公司审计项目、温州设计集团审计项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市铁投集团审计项目、市国投公司审计项目、市现代集团审计项目、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审计项目)、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温州建设集团审计项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市交发集团审计项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市城发集团部分审计项目)。
二、主要存在问题
根据专家组评价报告,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审计工作的时效性
审计工作基本上能按照规定的期限(2025年3月31日)提交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成果,但个别事务所直至报送底稿时才向我委提交纸质版审计报告。
(二)审计程序的规范性
1.大部分事务所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已执行了解和测试审计程序,个别事务所未执行或者执行不足,且缺乏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的审计程序。
2.部分事务所在审计业务中执行的实质性测试审计中缺乏审计轨迹,未见在底稿中对相关事项执行了哪些审计程序,发现了哪些问题等的详细审计说明,复算、检查、函证回函情况、凭证抽查的结论性说明等等审计说明不足。
3.部分事务所综合类底稿编制不完整,如:与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记录中缺乏对关键审计事项的记录;初步业务活动程序表,业务承接评价表(或业务保持评价表),总体审计策略,特定项目及重大事项类(持续经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比较数据、期后事项、或有事项)等底稿未编制或者编制不完整,未执行分析程序。
4.重要性水平的制定对审计风险的控制作用有待加强。部分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在财务报表整体层面上都制定了重要性水平,但未在各个项目进行重要性水平金额分配,在审计中针对具体项目不符事项或者未调整事项审计人员往往根据经验确认是否重要并确定是否进行调整或者在报告披露。检查人员发现部分事务所未在底稿中对所有不符事项或者未调整事项合计金额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未进行审计比较确认,以此控制审计风险。
5.复核程序有待加强。部分事务所三级复核工作底稿中,有些底稿无执行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填写不完整,复核处理情况说明不足,部分审计工作底稿的二、三级复核日期在审计报告日期之后。
6.部分事务所工作底稿中未见获取未审报表(或已获取未审报表但未经被审计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均未签字)、管理层声明书(有的底稿虽已获取管理层声明书,但填列不全,如未填写日期、法定代表人未签名盖章、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未签名盖章、财务负责人未签名盖章、管理声明书后附的表格未填列或者填列不完整)。
(三)审计依据的充分性
1.货币资金项目审计中,部分事务所执行的库存现金监盘表没有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部分银行账户存在受限但未见审计说明,未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部分银行函证回函日期在审计报告日之后,部分银行账户未达账情况未见审计检查,未达账对本年的净利润影响也未见审计说明。
2.部分事务所在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款审计中,执行函证金额占比较低,部分往来款项回函金额不符未见审计说明或者进一步的替代审计程序;集团内部的往来款的核对情况缺乏审计记录,集团内部的往来款函证几乎没有执行。
3.部分事务所在存货、开发成本、在建工程审计中,没有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年末存货盘存表,有些虽然已经取得年末存货盘存表,但缺乏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未执行存货计价测试、存货抽盘等程序;在对开发成本、在建工程审计中,大部分均未执行到现场检查的审计程序,对工程施工合同取证也不是很齐全。
4.个别事务所在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审计中,未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年末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盘存表,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计提未执行复算等审计程序,缺乏对房屋建筑物现场检查核对的审计轨迹,比如现场核对检查的照片记录。
5.个别事务所底稿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非合并范围内投资单位的检查取证资料不全,如未获取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工商档案资料、被投资单位当期财务报表等,也未对被投资单位发函询证。
6.银行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审计中,部分事务所未取得相关借款合同复印件或者取证不齐全,未见结合财务费用审计执行对利息支出计提情况进行测试的审计说明,填写的向银行函证单中,对银行借款的利率、借款期限、借款担保方式填写不全。
7.应交税费项目审计中,少数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取得增值税申报表、税费全年入库汇总表,附加税计提情况未与税金及附加项目勾稽核对。
8.部分事务所在对实收资本审计中,未取得被审计单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公司新的章程及工商登记信息记录。
9.个别事务所在对资本公积项目审计中,未对挂账的资本公积余额(一般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资本公积余额均较大)的形成的历史原因进行明细说明,审计说明一片空白。
10.在对收入成本费用审计中,对收入成本费用的截止性测试审计程序不够重视。个别事务所不注意收入成本相配比分析,对相关差异较大未作审计说明,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的变化分析程序执行不足。
三、工作建议
1.严格把握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各事务所应集中审计人员和力量,务必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约定书所规定的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并及时向市国资委提交纸质版审计成果。
2.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针对国有集团审计执行了解内部控制及控制测试,和风险评估审计程序,通过风险评估更能发现风险所在控制弱点所在,更能有效的发现问题并预防风险。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风险点或薄弱环节建言献策,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书。
3.加强审计底稿中审计说明的编制。实质性测试底稿均应清晰记录测试的具体目标、选取的样本逻辑、执行的核心步骤、获取的关键证据及发现的异常,并形成明确的审计结论,说明该程序是否支持相关认定,确保审计轨迹完整、可复核。
4.加强综合类工作底稿的编制完善。包括业务承接部分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的调查询问及财务指标的分析程序,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后期修改补充完善,各方的沟通记录内容完善,沟通的时间点明确,包括同前任注册会计师(如果需要)、被审计单位聘请的律师、董事会及高管等控制机构和内部管理机沟通记录。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总结内容要详实,重点审计事项要罗列清楚,前因后果逻辑清楚,结论要明确,披露的问题依据清楚。
5.加强重要性水平制定对审计风险的控制作用。科学合理的制定重要性水平金额指标,由此出发确定审计事项的调整或者披露,以便最终控制审计风险,避免项目审计失败。
6.加强三级复核工作质量。以质量为抓手,统一复核口径,对于复核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逐项进行整改并加以记录,做到复核留痕。
7.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要保证所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规范化,对于所取得的管理层声明书做到签名、盖章同步,对审计中与各个方面的交流要落实文字证据并签字确认。
8.重视并加强货币资金的审计程序。货币资金是整个审计的重中之重,所有的风险及贪污腐败最后指向的指标都是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审计风险控制住了,项目的大部分风险也就控制住了。所以审计中,要严格执行银行函证审计程序,现金盘点审计程序,未达账项检查审计程序,银行账户开户清单取得审计程序,大额收入支出检查审计程序,银行账户是否合法使用审计程序等等。
9.重视函证在往来款项审计中的作用。函证不仅包括余额的函证,还包括发生额的函证,通过函证可以证实各项业务发生的真实完整。近几年银行函证审计程序执行比较到位,但对往来款项及投资函证执行不够,存在抽取的样本比例过少,甚至不执行函证直接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审计实务中要杜绝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函证审计程序而直接实施替代审计程序的做法。
10.加强实物审计中抽盘的作用。对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执行盘点审计程序往往会流于形式,未通过盘点发现盘盈盘亏事项,未通过盘点发现实物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大部分事务所在执行抽盘审计程序中均与企业的账面数相符,几乎未发现存在盘盈盘亏事项,加强盘点的工作质量有助于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风险控制。
11.加强投资性房地产的现场检查核对的审计程序。通过现场检查比对可以确认资产的使用状况,是否同签约合同一致,通过走访询问周边的商户等确认合同中租金水平是否合理,以便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风险。
12.加强银行借款合同的取证审计工作。银行借款的审计也是审计风险把控的重要内容,通过执行银行借款审计程序确认是否所有的银行借款已经完整入账,是否存在为他人转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过度借款情况等。取得全部银行借款合同、利息支出复算、银行借款函证等是执行银行借款项目必需的审计程序。
13.重视并加强相关联项目的勾稽关系审计。比如:应付职工薪酬的社会保险费计提与管理费用中社会保险费相关,应交税费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与税金及附加项目相关,加强他们之间的勾稽核对有助于发现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完整计提。
14.重视资本公积项目余额的明细列示。资本公积项目每年发生的内容不多,有的几乎没有发生,往往都是以前年度发生的,特别是国有企业,资本公积的发生往往是伴随着企业改制评估及政府拨款补助而发生,这些事项不经常发生,需要每年都要在审计底稿中对相关内容延续说明,其中任意审计年度不列示明细内容往往会影响到以后年度的审计,因此必须重视对资本公积项目余额历史形成内容的列示说明。
15.重视网络信息查询对企业实收资本项目的审计辅助作用。实收资本项目审计中,通过查询最新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打印企业出资情况表来确认本年度股东出资变更情况。除以上外,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络手段来查询企业及股东的情况,以此判断是否存在其他没被识别的风险。
16.加强截止性测试程序在审计中作用。通过截止性测试,能够发现跨期入账事项,并判断是否对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构成重大影响。在收入成本费用审计中,通过截止测试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刻意夸大收入,不列成本或者虚列成本,肆意调节企业利润,以致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给社会及公众虚假景象。
17.充分重视分析程序在整个审计中的特别重要作用。分析程序贯穿整个审计过程,特别是国有企业集团大量的数据通过分析程序可以事前发现重点审计领域,通过分析发现审计风险所在,把主要工作瞄准主要方向,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整个审计工作是否达到预定的审计计划,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审计结论是否恰当公允,为下一年的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