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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中路东和怡鑫园2、3幢一层-2及201室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出租结果公示
时间:2024-09-30 12:13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中路东和怡鑫园2、3幢一层-2及201室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并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9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4年9月30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招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用途、租期

建筑面积(㎡)

承租单位

挂牌价

(元/年)

成交价

(元/年)

1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中路东和怡鑫园2、3幢一层-2及201室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

755.07

项笑媚

212100

212100

二、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三、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309091,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20。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