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8日10时整,在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 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 (年) | 竞价保 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1号七楼 | 235.36 | 非居住 | 22 | 6.2135 | 3 | 1.5 | 2 | 0 | 有 | 1 | 10 |
2 |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1号八楼 | 437.81 | 非居住 | 25 | 13.1343 | 3 | 3 | 4 | 0 | 有 | 1 | 10 |
3 | 温州市龙湾区南洋大道1121号2号楼5楼北侧 | 627.56 | 生产综合用房 | 18 | 13.5553 | 3 | 3 | 4 | 0 | 有 | 1 | 10 |
4 | 温州市龙湾区南洋大道1121号2号楼5楼南侧 | 643.12 | 生产综合用房 | 18 | 13.8914 | 3 | 3 | 4 | 0 | 有 | 1 | 10 |
5 | 248.35 | 生产综合用房 | 18 | 5.3644 | 3 | 2 | 2 | 0 | 有 | 1 | 10 | |
6 | 温州市龙湾区南洋大道1121号3号楼3层北侧 | 319.64 | 生产综合用房 | 18 | 6.9043 | 3 | 1.5 | 2 | 0 | 有 | 1 | 10 |
7 | 1689.38 | 生产综合用房 | 18 | 36.4907 | 3 | 8 | 8 | 0 | 有 | 1 | 10 |
二、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见上表清单)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3、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到期前二周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买者,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0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止,以此类推,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5、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5258045725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88820962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88800516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