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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龙港水务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海港路1774号-1798号、海港路1814号-1816号、海港路1800号-1812号3处房产整体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时间:2024-09-23 14:19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开始自由报价, 2024年10月11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m²)

规划

功能

招租底价(万元/首年)

租赁期限(年)

竞价保证 金(万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龙港市海港路1774号-1798号

291.55

办公、

仓库

19.6638

3

5

1%

10个工作日

2

龙港市海港路1814号-1816号

59.04

3

龙港市海港路1800号-1812号

302.51

合计

653.1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 竞买保证金:5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 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期到期日提前15日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

四、 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止,第二个周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止,第三个周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第四个周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 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59882292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71662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00267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龙港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