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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12 10:34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市国资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一是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委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牵头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与市委第四巡察组和巡察办的沟通对接,积极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二是方案制定做实做细。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条对照问题细化为98条整改任务,对32个具体问题分别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整改方案,从严压实整改责任。三是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由委党委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天候、全过程、全纪实推进,每半个月开展集中督查汇总,召开4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阶段性完成情况,确保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在巡察整改中,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91人、解除人事聘用关系1人、通报6人,共追缴违规资金2277736.59元、挽回损失282596元。建立完善制度21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州市属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案》,全面新一轮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出台《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指导各市属国企重新梳理业务,并分别制定集团内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案,完成建设施工板块整合,加快推进房地产、充电桩、物业管理等板块整合。指导市属国企推进资产证券化,系统摸排市属国企上市培育工作情况,掌握上市培育进展、当前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投资民企瑞浦兰钧成功在港交所上市。

(二)推进市属国企市场化转型。 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动态跟踪第一轮4家试点企业改革情况并指导改革工作,按季度收集掌握改革工作进展。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试点的通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未纳入第一轮改革试点的集团至少申报一家企业改革试点方案,并将市场化改革试点扩面列入市属国企2024年考核指标。

(三)加快国企科技创新布局。在2024年市属国企考核指标中明确科技创新指标考核的要求,鼓励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及强度,加强技术型企业、创新平台培育及关键技术攻关。目前市属国企已拥有研发机构59家,与同济大学、浙江大学、温州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和浙江数智交院股份有限公司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温州数据集团和温州智算中心,牵头整合市属国企数字经济板块,进一步谋划做大做强数字经济。1-7月,市属国企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51.8%。

二、关于“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应对化解国企经营风险缺乏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市属国企资产盘活扩面行动方案》,组建国企资产盘活工作专班,对市属国企房产土地进行全面摸底,谋划推进资产出租出售项目等5个重点项目。截至6月底,已盘活资产价值8.44亿元,市属国企资产总额(含温州银行)达9137.20亿元,所有者权益1617.94亿元,利润总额0.55亿元,实现总体盈利,上交税费23.29亿元。 通过切实加强“两金”管控和融资成本控制、采购协同等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风险。1-6月,完成高利率融资置换282.99亿元,可节约利息成本4.99亿元;累计清理应收账款3989.84万元。

(二)优化国企薪酬激励机制。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市属国企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建立全员绩效考核、选取绩效考核工具、制定考核计划和周期、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突出差异化考核管理。印发《关于适当调整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明确“今后在计算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时,进一步加强盈亏情况与市属国企负责人年薪的关联强度,当年企业“归母净利润”考核指标完成值从盈转亏或增加亏损的,企业负责人当年度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三)加强新设企业事前审批。修订出台市属国企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新设企业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重大项目需同时提供不可行性分析材料,特别关注类的项目还需提供集团业务部门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和法律报告、项目收益测算报告等,指导市属国企按要求制定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并定期报告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市国资委业务处室加强对新设企业组建方案、可行性研究等进行审核把关,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审议。

(四)加大国企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制定印发市属国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并细化任务分工,指导各市属国企进一步夯实市属国企安全生产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逐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优化市属国企安全生产考评细则并提请纳入对市属国企的综合考核细则,明确对发生亡人等重大事故进行加大幅度扣分。

三、关于“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聚焦推进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各集团围绕公司治理主体职责边界问题、党业融合的现实痛点难点、问题解决的建议等方面形成调研报告9份。深化全市国资国企党建工作片区联系制度,将9家市属国有企业、温州银行、14家在温央企省企、12个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编入3个片区,指导各企业以片区交流活动为媒介,围绕温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堵点淤点难点,及国企党建工作模糊点困惑点创新点等方向,探索经验、总结成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二)加强国企党建督促指导。 以《国企党建学习参考提示单》形式,每月整理发布学习参考内容。今年已累计编印《国企党建学习参考提示单》12期,收集整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等相关学习资料133份,梳理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提醒37条,为国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企业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充实学习资源,为国企党务干部提升业务水平丰富实操经验。组织开展市属国企党建工作季度交流例会2期,开展国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4期,开展专题抽查指导1次。

(三)扎实推进党委理论学习巡听旁听工作。拟定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提示单,明确委党委成员到各市属国企开展巡听旁听工作流程、联络员及时间节点等要求并督促委领导赴市属国企开展巡听旁听工作。指导4家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对下级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本集团年度理论学习巡听旁听计划4份,对于5家二三级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指导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党组织学习活动指导监督。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保密工作和法治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将意识形态纳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专题安排计划,委党委会研究听取了市国资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社会舆情分析工作,并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修订印发《温州市国资委官网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发现的错误问题及时进行修正。

(二)加强机关保密管理。修订委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新进人员谈心谈话、离岗离职人员台账管理、涉密计算机管理等制度要求,进一步筑牢保密安全防线。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专题学习【】传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联合温州国家保密局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企业行”系列活动,对2023年以来入职的三名同志开展保密谈话;补充离岗离职人员保密承诺书;对相关涉密计算机进行报废处理。

(三)加强国企法治建设。组建市国资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牵头推进国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专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研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督促市属国企积极落实案件管理主体责任,着力推进集团及下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压存控增、提质创效,不断提升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水平。截至今年6月底,市属国企未结案数同比下降19.2%。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委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两次以上,督促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2名委领导班子成员补充廉政谈心谈话。对市属国企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10个问题线索督促所属集团组织实施核查、限期办理,并全程指导跟踪督办。举办市属国企综合监督工作培训会,邀请省交通集团审计部(综合监督部)副部长、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省审计厅首批内审培训特聘教师来温授课,有效提高综合监督履职能力。

(二)强化“清廉国企”建设。印发通知明确清廉国企示范点培育标准,推动2024年培育验收清廉国企示范点20个以上。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分解细化5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组织参观廉政基地、参与旁听庭审、开展政治集训等174次。同时完善综合监督,印发《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进一步堵住廉洁风险漏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三)深化违规“挂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市属国企员工持有工程建设领域证书情况,对存在违规“挂证”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其中117名违规“挂证”人员中116人已注销“挂证”行为,另有1人已离职,107人违规取酬231.67万元均已清退,115名违规“挂证”人员受到党纪、政务或组织处理,另2人正在调查处理中。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企工程建设领域资格证书管理的通知》,指导督促市属国企加强资格证书管理。

六、关于“担当尽责标准不够高,作风建设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国企内部审计监督。对2019年以来国企内部审计中涉及的违规租赁、资产闲置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印发《关于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督促各集团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防止反弹回潮。共下发8份整改监督提示函,并由业务处室负责人牵头开展相关集团责任约谈,要求进一步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并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管理和资产交易,严控风险。结合宁波、无锡、广州、上海等地学习先进经验,修订完善温州市市属国企资产租赁管理指导意见。

(二)持续深化“四大领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将历史遗留权证问题化解纳入2024年度企业经营考核,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历史遗留权证问题化解力度;针对资金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高利率融资置换工作,开展融资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持续开展长期应收债权清理的“理旧账”行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明晰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职能,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选人用人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市属国企及所属企业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印发实施市属国企用工管理工作指引,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用工相关问题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复盘用工行为,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对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严格机关制度落实。下发关于建立委机关制度落实情况督办机制的通知,指导抓好制度落实督办工作。对委机关各处室2024年以来到企业开展调研指导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持之以恒开展调研指导。全面规范委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修订《温州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温州市国资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五项制度,遵照新规严格落实执行,完成2021年置换的5台笔记本原机移交处置工作,做好巡察反馈的五层柜、保密碎纸机、以及国企人事监管系统软件等资产入账,对2019年以来发现9笔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情况进行处置,责成16名当事人共退回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金额2901元;将市国资委资本金账户全部余额249107.07元转入财政国库并注销资本金专户;对负责财务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原财务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整财务人员岗位,另配备专业出纳、会计人员。

七、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严肃纠正党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第一时间调整党委会记录人员,确定由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的党员干部负责记录,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规范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常态化落实。

(二)加强基层国资业务指导。深入了解各县(市、区)、功能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及相关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召开工作座谈会,明确业务指导工作需求并研究制定《2024年度指导监督县(市、区)、功能区国资工作计划》,明确18项年度指导监督工作计划,积极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对现行有效的市国资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台《温州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温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4年版)》,进一步精简国资监管事项,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助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三)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市委发文通报,市国资委荣获全市2023年度综合考核改革开放方面专项先进单位。委党委书记、主任带队拜访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争取对温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支持,推荐报送温州公用事业一体化改革典型案例。积极争取纳入浙江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组建浙江百行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向上争取实现国家商业信用中心归集的市场监管总局等6个部委相关数据的回流温州,打造形成企业信用信息资产平台、信用标准及评估平台等。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委党委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修订《温州市国资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委机关选人用人相关工作规则,明确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委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委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纪实表,参照干部提拔任用落实纪实制度完成职级晋升后按一人一表制作纪实表,并做好相关台账存档。

(二)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33名在职委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排查,补充完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档案材料。举办2024年温州市国企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专家到场专题授课,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材料鉴别分类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进行系统指导和讲解。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做好业务把关和服务工作,每年开展档案信息更新维护。

九、关于“委机关党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实机关党建基础工作。选举产生了机关第一届妇女委员会,并陆续开展新春团建活动和三八妇女节活动。对党员活动中心、公告栏、走廊等党建阵地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新党员活动掠影和“国资简介”等信息。同时,建立委机关党建阵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党建阵地管理。

(二)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制定出台了《中共温州市国资委机关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通过委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及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党支部行事历等形式,规范委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加强指导与督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决避免非党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培训,选派干部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机关2名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班,考核成绩均为优秀。

十、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市属国企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市属国企资产盘活扩面行动方案》,将资产出租出售项目列入2024年度5个重点盘活项目,要求企业规范租赁交易流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加大意向承租方对接,尽可能提高资产租赁成功率,并将异常资产占比情况、资产有效出租率、出租资产有效收益率等指标并纳入企业年度经营考核,督促企业提高资产收益率。全面排查市属国企部分空置闲置资产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完成的要求企业制定可行的盘活计划,目前,其中50宗资产已完成整改,剩余100宗资产已全部纳入2024年度盘活重点攻坚项目清单并对相关企业进行责任约谈。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要求新标准,持续深化整改提升,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紧盯长期整改事项,久久为功求突破。以新一轮市属国资国企深化改革为契机,集中资源做强主业,推动专业化板块整合,加快清理和退出长期亏损、不具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业务,控制非主业投资,坚决遏制盲目多元化。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高企业效益。以市属国企资产盘活增效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资产进场交易效能和效益。二是落实规章制度要求,优化作风讲担当。持续深化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委机关干部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严格落实考勤、工作、调研、财务、党风廉政等工作纪律,着力提升机关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活力。三是巩固拓展巡察成果,强化监管促发展。始终秉持履行国资监管职责、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为主责,持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扎实推进国企用工管理改革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打造集中统一、专业高效、上下协同、监督有力的国资监管体系。严防严控债务风险、合规风险、投资风险,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加强对子企业风险的穿透式管控,高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01181;邮政信箱: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9号,信封上请注明“对温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gzw88901181@163.com。


中共温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