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决定:
徐华南任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何晓武任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王俊伟、程鹏任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周卢泽任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叶浪克任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邱瑞琳任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胡时进任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免去王丹军的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免去傅文明的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免去张向丰的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免去毛林森的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免去龚士东的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免去程鹏的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免去张贤洪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免去胡时进、高全、陈永兴、常小东的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