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公用事业一体化改革部署,温州市公用集团在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力下,将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成功模式向乐清市推广,推行县域消纳资源共享,实施互联互保。12月18日,集团所属实业公司乐清办事处揭牌,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奕出席仪式。
据悉,在实业公司乐清办事处成立筹备前期已完成政府处置清单51个项目,总计621万吨的整体摸排,已签订胜利社区二期项目、乐柳虹平原排涝一期项目、创业空间项目等处置合同3份,合同总量81万吨,已完成处置10万吨,监管合同内电子转移联单覆盖率100%、闭环率100%。在关键部位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并利用无人机、安排专人专车,完成专项巡查125人次,发现并提供线索4起。
实业公司将以乐清市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作为标杆典型案例,积极与平阳县、苍南县等县市区对接,解决各地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共同推动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合法化、效率化,进而逐步形成“全市域统筹处置一体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