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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下属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鹿城区垟儿路47号金可达大楼房产十年经营权的招选公告
时间:2024-11-08 14:45 来源:企业管理部(安全监管部)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编号:WU-ZC-202411052001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47号金可达大楼房产十年经营权以综合评议方式进行招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参议。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浙交汇网站。

一、标的情况(具体招选内容及详细要求见综合评议文件相关部分)

1.项目概况:本次资产招租标的为金可达大楼1至7层整层及平房部分整体出租,地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47号,总出租面积4583.31㎡。

2.项目业态:酒店及配套商业。

3.经营期限为10年。

4.装修宽限期:3个月(含租期内)。

5.经营权出让金底价:1374993元。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参议人资格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承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所占股份最多的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若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则视为不合格意向承租人。如意向承租人不合格的,则不得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如连带保证人不合格的,则不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照自然人股东所占比例顺延下去;

5、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或国资委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次评议活动;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8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1.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 参议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实地勘察确认函;

  3. 参议人报名登记表;

  4. 参议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议人及连带保证人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

  6. 参议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 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2. 综合评议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                     

  3. 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电子版。

五、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 时 30 分;

  2.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开标室1。

六、综合评议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 时 30 分;

  2.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评标室1。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77907.13296703628

传真:0577-85551235

监督部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88835422

八、参议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参议保证金:300000元整。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下午16 时30分整。

  • 其他

“浙交汇”平台(“浙交汇”平台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基于互联网搭建的网上综合交易平台,包括浙交所网站和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电脑PC端与浙交汇手机APP客户端等平台或系统。)评议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终止本项目评议活动。本综合评议文件仅向参议人提供,所有获得本综合评议文件的各方将被视为已同意对本综合评议文件内的所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把本综合评议文件所载的所有或部分内容采用誊抄、拍摄、复印、转交、分发、网络传播或其它方式向他人披露。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