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实现从事后追责向事前事中合规监管理念转变,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参照《浙江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结合温州实际,市国资委起草了《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企业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国务院国资委于2021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要着力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后于2022年1月再次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国资委“要加强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专门制度,推动企业2025年前全面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并在2018年11月出台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基础上,于2022年9月出台《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而浙江省国资委亦于2022年4月出台《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旨在推动省内各级国资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上述办法或指引均明确要求地方国资委参照积极推进所出资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二是加快建设国资国企标杆样板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市级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努力打造一批结构更好、实力更强、运营更高效、治理更完善的国资集团,市国资委为此明确提出要坚决有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在奋进“两个先行”中打造国资国企标杆样板,而这有赖于良好的法治工作作为保障。在当前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规则之争、法律之争的大背景下,市属国有企业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和风险挑战日趋复杂严峻,必须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结合温州实际,制订《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对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和措施。
二、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相关概念、市国资委职责、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二章“组织和职责”,主要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以及业务部门、牵头部门、监督部门合规管理职责。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应当特别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从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合规审查、风险应对、合法合规性审查、问题整改等方面提出要求。第五章“合规文化和信息化建设”,从组织开展合规专题学习、合规文化培育等方面,对合规文化提出要求,并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建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第六章“监督问责”,要求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第七章“附则”,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指导所出资监管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推动各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合规办法》各项要求,加快补齐短板,有效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以高质量法治合规赋能国企高质量发展。
解读机关:温州市国资委
解读人:包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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