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月29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下列4宗存量房以增价式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零转让,具体拍卖事宜详见对应标的的《竞买协议》及《房屋转让合同》(样稿)。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权利 性质 | 使用 状态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鹿城区飞霞南路566号 | 1297.01 | 商业、办公用地/非居住 | 出让/存量房 | 空置 | 9300000 | 930000 |
2 | 鹿城区黎明西路238弄8号 | 1824.10 | 商务金融用地/其它用房 | 出让/存量房 | 在租 | 12600000 | 1260000 |
3 | 鹿城区人民西路湖滨西楼二层33号 | 37.50 | 批发零售用地/非居住 | 出让/存量房 | 在租 | 350000 | 70000 |
4 | 鹿城区人民西路西湖锦园46号楼四层 | 254.16 | 批发零售用地/非居住 | 出让/存量房 | 在租 | 1950000 | 200000 |
二、交易条件:
1、①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③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2、有意竞买者,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对应标的的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该标的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挂牌期满后,如单项标的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该标的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单项标的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该标的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若标的在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竞买人或未成交的,则延长信息发布,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期最长不超过2024年12月28日);延长周期内重新接受意向竞买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三、竞买保证金:单项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该标的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的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该标的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96799 18058888213
出让方咨询电话:0577-88850021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