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决定:
胡佳佳任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巡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邵应星任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巡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彦臻的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莉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