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资监管 > 资产转让及公开租赁结果公示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单位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10弄7号4-02非居住用房招租结果公示
时间:2023-11-13 08:46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10弄7号4-02非居住用房经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并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9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3年11月10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招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10弄7号4-02;

二、出租面积:109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四、年租金起拍价:32700元/年;

五、年租金成交价:32700元/年(年租金不递增);

六、承租单位(个人):张丽云;

七、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八、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135010,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20。

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