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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42/2023-0009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3-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国资委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清算审计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10-18 12:5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属国有企业,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客观评价审计中介机构的综合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清算审计的工作质量,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条款内容,我委开展了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清算审计质量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一、评价结果

10家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清算审计业务分别由6家审计中介机构承接,具体是:市国资运营公司审计项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城发集团审计项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交发集团审计项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铁投集团审计项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公用集团审计项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交运集团审计项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现代集团审计项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审计项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温州建设集团审计项目(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温州设计集团审计项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质量评价就专项审计的工作时效性、范围全面性、内容完整性、格式标准性、程序规范性、依据充分性、沟通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打分,以百分制计分评价。

10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良好(80-90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大部分事务所对工资总额执行清算开展审计的质量还不高,普遍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审计工作底稿;未按规定编制综合类底稿(包括业务承接、保持、审计总体策略等);审计依据取证不足;部分事务所三级复核程序不到位。扣分点主要集中在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审计程序的规范性和审计依据的充分性等三项评价内容,范围全面性、内容完整性、格式标准性、审计沟通情况这四项相对扣分较少。

(一)审计工作的时效性

除3家审计中介机构能按照规定的期限(2023年3月31日)提交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成果外,其余7家存在不同程度延迟交付审计报告现象。

(二)审计程序的规范性

1.综合类底稿编制不完整。大部分事务所未按规定编制与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记录、初步业务活动程序表、业务承接评价表(或业务保持评价表)、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总结等综合类工作底稿。

2.复核程序有待重视和加强。部分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中无三级复核程序,或是以财务报表审计复核底稿替代,未对专项审计报告单独进行复核。

3.未建立专门审计工作底稿应对专项审计。大部分事务所编制的工作底稿格式不统一,同一事务所不同项目组的底稿亦不统一,各项目组基本按照自身执业习惯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同时未见各类实质性底稿所对应的审计程序,基本上是将取得的审计证据分类归集直接装订,无法看出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

(三)审计依据的充分性

1.个别事务所未取得国资委的工资总额批复。该批复作为最重要的审计依据之一,是支持专项审计报告的要件。

2.所取得的审计依据不足。其中:

(1)大部分事务所将编制的各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底稿、穿行测试底稿以及各企业上报的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作为专项审计底稿。

(2)未取得汇总企业员工花名册或社保参保名单,并与实际发放工资人数进行核对。

(3)未对集团本级每个人的工资薪金发放进行统计。

(4)未按照月份汇总统计工资发放人数以计算年平均人数。

各市属国有企业和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要围绕提高审计质量这个核心,创设良好审计环境,聚焦项目质量复核,优化审计流程,提升组织管理水平,扬长补短,改进不足,充分发挥好审计在企业发展中的价值效用。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