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团下属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学院中路289号停车场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产情况
序号 | 房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限 | 备注 |
1 | 学院中路289号停车场 | 300 | 3.0600 | 三年 |
二、承租期限:最终起始日以公示结束签订合同日为准。
三、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出租房产地处居民区,业主单位需对承租人从业范围进行审核,排除扰民、房屋中介或有环境污染等行业的单位、个人承租)。承租人使用停车场必须遵照我院规定的《代客泊车服务方案》(附件一)进行管理。
四、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五、承租人确定: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若仅一家意向承租者,以该承租者报价为准(需等于或高于评估价格);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通过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承租人(竞价补充通知另行发送给经审核后的意向承租者)。
六、本公告期即日起至2021年8月3日16时止。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七、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89号7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320508 联 系 人:金舒
八、报名方式:单位或个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同时交纳不计息投标意向金5000元人民币。如中标,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不计息租赁抵押金;若未中标则带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退回。意向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一:
代客泊车服务方案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在每日晚间指定区域,提供部分停车位出租,以代客泊车形式解决周边商户停车问题。车位使用参考我院相关规定,并由承租方解决由代客泊车所产生的人工费用和其他相应费用。
位置:温州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停车场指定区域。
停车时间:18点至24点,超过24点由泊车员将车驶离勘测院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免停车费,收取10元代客泊车费。
一、支持本方案的资源要求
1.需制作提示客人本项目有代客泊车的服务的提示宣传灯箱。
2.需要委托勘测院有限公司所聘用的物业公司招聘2名以上有驾照且驾驶技术娴熟的专业司机作为泊车员。(由承租方支付泊车员工资)
3制作泊车卡片和车辆存放号牌。
4对讲机若干。
5项目门前要预留2个以上车位供客人快要离店时暂时停放点。
二、代客泊车服务过程
1客人车辆到正门后泊车员主动提示我项目有代客泊车服务,得到客人允许后,提醒客人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带好。泊车员对车辆的车况进行检查并在泊车卡上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如车辆有损伤,要口头告知客人。给客人车辆存取卡片,然后由泊车员将车停放到停车位。
2泊车员将车停好后将存车号牌放置值班室。
3客人取车到值班室,泊车员将车开至门前广暂时停放点。
4客人离开将号牌收回。
三、泊车员纪律要求
1不得在客人车内抽烟、吃零食,凡遇到雨雪天气要在车内放纸张。
2不得翻看或偷拿客人的物品。
3不得私自将车开出停车场范围内。
4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要保证随叫随到。
5不得饮酒后上岗。
6泊车员在停车时要服指挥和安排。
7凡违反上述要求一律予以开除处理。
四、停车卡填写要素
1停车时间
2车牌号
3存车号牌
4车况
5泊车员姓名与手机号码
6盖印章
五、车辆事故的处理
1泊车员在代客泊车时因不慎出现划挂与事故情况,由保险公司出面处理。
2因泊车造成勘测院有限公司物品或人员损伤的,由承租方全权负责修缮、治疗和赔偿。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