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有效规范国有企业年度采购流程和采购行为,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年度采购质量和效率,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年初下发的国有企业采购年度考核标准,及时总结2021年度的采购工作,抓紧编制2022年度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2021年度采购工作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回顾总结2021年度采购工作,认真对照本年度采购计划,实事求是地对全年采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材料总体上要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同时填报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附件1、2),并对年中采购计划调整后增加及取消项目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我委。
二、抓紧编制2022年度采购计划,及时完成采购计划录入工作
为确保下年度采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请各单位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抓紧启动2022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和生产经营情况,科学谋划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合理编制2022年度采购计划,填报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采购项目计划表(附件3、4),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我委,并于2022年1月底前完成采购平台采购计划录入工作。
附件:附件1: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限额以上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自主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docx
附件3: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限额以上采购项目计划表.docx
附件4: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自主采购项目计划表.docx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