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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交运国际商贸城(一期)二次招商公告
时间:2019-08-08 17:57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应广大意向商户要求,拟对双屿物流中心1号楼一、二层市场剩余商铺再次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二、商铺简介:双屿物流中心1号楼一、二层市场还有商铺77间,其中一层9间、二层68间。商铺的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意向入驻商户应实地踏勘并充分了解本招商商铺的现状情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后,再参与招商活动,参与招商活动的即表示认可招商商铺的现状且没有异议。

三、市场业态以外贸为主,除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以外,轻工产品均为市场集聚的经营业态

四、招商对象:

(一)有外贸经营资质的轻工产品经营商户;

(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的;

五、相关事项

(一)商铺租金:根据租赁市场评估价值及结合周边市场的询价和商铺的不同区域位置确定,4号、6号商铺的月租金单价为96元/平方米;14号、15号、23号和25号商铺的月租金单价为72元/平方米;27号、28号和29号商铺的月租金单价为60元/平方米;二层商铺月租金单价均为48元/平方米。另外每间商铺收取月管理费单价为15元/平方米。

(二)履约保证金:入驻商户支付首年租金的50%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支付方式:入住商户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3年。

(五)保证金:招商对象报名须预交不计息保证金五万元,招商对象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商对象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账号:33350717001801000686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温州小南路支行

(六)商铺确定方式:通过两轮摸文方式确定商铺。第一轮摸文先电脑摇号确定 “摸文顺序号”;第二轮摸文按“摸文顺序号”先后顺序抽取“定位顺序号”,招商对象按“定位顺序号”进行商铺确认定位。一个招商对象只能抽取一个商铺确认顺序号,一个商铺确认顺序号只能选择一间商铺。

(七)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通讯费、电费和停车费等费用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温州交运国际商贸城(一期)二次招商报名时间从8月9日起至8月16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整。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外贸经营资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请意向入驻商户到双屿物流中心综合行政楼一楼招商办公室报名。

七、商铺定位时间:8月19日上午9时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运物流分公司五楼大会议室召开商铺摸文定位大会,进行商铺确认,领取《商铺定位单》。招商对象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商铺保证金收据于8月19日上午9时正前到达会场(8月17日、18日组织招商对象实地查看市场商铺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双屿物流中心1号楼商铺租赁合同》附件1:双屿物流中心1号楼商铺租赁合同.doc

二、1号楼一二层商铺分布图附件2:1号楼一二层商铺分布图.pdf

三、温州交运国际商贸城1号楼商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表附件3:温州交运国际商贸城1号楼商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表.xls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