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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
时间:2016-11-10 16:11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国资委〔2016〕154号

 

关于同意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城投司〔2016〕224号文件收悉。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温政办发〔2015〕9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资产监管部更名为经营发展部并调整职能。职责调整为:负责制定集团的宏观战略与长远规划;负责前期投资测算、效益分析、业态选择及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负责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负责土地地出让;负责企业改制。

二、同意融资投资部更名为融资部并调整职责。职责调整为:负责集团融资战略规划及拓展融资渠道;负责制定融资方案、融资项目报批及融资专项审计;根据融资项目做好贷后管理。

三、同意前期工作部更名为总师办并调整职责。职责调整为:负责区域规划和前期可行性分析;负责技术规范化管理;负责建设方案审核;负责协调解决施工阶段技术问题;负责研究、应用新技术和新材料。

上述调整后,市城投集团内设机构数8个保持不变,中层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数维持不变。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温州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