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资委〔2016〕154号
关于同意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城投司〔2016〕224号文件收悉。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温政办发〔2015〕9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资产监管部更名为经营发展部并调整职能。职责调整为:负责制定集团的宏观战略与长远规划;负责前期投资测算、效益分析、业态选择及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负责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负责土地地出让;负责企业改制。
二、同意融资投资部更名为融资部并调整职责。职责调整为:负责集团融资战略规划及拓展融资渠道;负责制定融资方案、融资项目报批及融资专项审计;根据融资项目做好贷后管理。
三、同意前期工作部更名为总师办并调整职责。职责调整为:负责区域规划和前期可行性分析;负责技术规范化管理;负责建设方案审核;负责协调解决施工阶段技术问题;负责研究、应用新技术和新材料。
上述调整后,市城投集团内设机构数8个保持不变,中层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数维持不变。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温州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