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新闻 > 国资信息
市属国企第一监事会专职监事多措施积极推动国企监事会监督工作
时间:2016-11-10 14:37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6年5月以来,市属国企第一监事会专职监事,按市国资委统一部署,正式进驻市城投集团、市名城集团、温州建设集团履职。专职监事以《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温委发〔2015〕108号)文件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监督”的工作思路,落实监事会各项监督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措施有:

        一是注重公开,认真落实工作计划“双向监督”制度。将每周专职监事去向计划表发送到国资委进行备案,并主动联系进驻国企监察审计室,提早让各集团了解专职监事工作动向,做到公开透明。

         二是优化流程,调整专职监事列席会议监督的方式。鉴于现阶段专职监事人数较少,经常出现同组集团同一时间召开党政联席会的情况,导致专职监事不能同时列席。为保证最大程度实现监督全覆盖,专职监事采取“分人参加,汇合通报”的方式,在会议后将资料进行汇合传阅,保证同组监事及时了解出席会议的情况。

         三是主动衔接,推动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在专职监事任免前期,一些集团监事会处于新旧体制转换特殊时期,各专职监事进驻企业后,主动向集团领导汇报落实监事会监督的工作计划,注重与各集团的工作衔接。各集团普遍重视,确定由监事会主席或分管副总负责联系专职监事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国企重视监事会监督方面工作。

        四是认真履职,做好在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一是加强企业基本情况调研。专职监事对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并根据财务报表与集团资料,完成基本情况调研报告。同时,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保留事项与其他事项、企业历史遗留的问题进行梳理掌握。二是强化列席会议监督。截至目前,市属国企第一监事会专职监事列席所联系企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核心会议24次,出具会议情况报告24份,发表规范性建议6次,特别是对核销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积极提出风险提示。

        五是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国企监事会专项检查工作。市国资委专门发文《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于11月中旬前完成专项检查。专职监事根据文件要求,通过向集团监事会主席(分管领导)时汇报,以及与监察审计室深入沟通,明确定各进驻企业专项检查项目,如城投集团、名城集团专项检查项目为固定资产与物资管理,而建设集团的则为内部银行资金出借等方面。通过监事会的专项检查将有力加强国企内部管理,推进国企监事会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