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组建以来,市交投集团工作中大力加强建设资金的运营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其经验做法刊发如下,以供有关单位参考借鉴。
市交投集团大力加强建设资金监管
市交投集团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投资业主职责,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监管。经过两个多月的反复沟通和协商,集团公司成功与瓯江通道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中行永嘉县支行签署了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实施对施工单位资金进行监管(施工单位账户的资金,单笔支付额在1-10万元的,需书面报我集团公司备案后,银行方可支付,单笔支付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书面报我集团公司审核确认后,银行方可支付),避免工程款项用于他途,同时可缓解资金支付压力,节省资金成本。
二、要求施工单位垫付部分建安资金。为降低工程项目资金成本,集团公司通过侧面了解,据理力争,并经过多次协商和谈判,成功说服瓯江通道建设二标段的施工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施工合同中,附加施工单位首期垫资建安费10%的资金。在支付工程计量款时,项目公司以不超过50%的工程计量款的前提下,可采用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大大缓解了项目公司资金支付压力,节省大量的资金成本。例如二标段的施工合同总额约8亿元,垫资建安费10%、约8000万元的资金,至少可开短期银行承兑汇票3亿元以上,仅此即可节支1770万元。
三、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根据省审计厅和交通厅规定,省重点工程必需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单位由省审计厅指定,为此,业主只能和唯一指定的审计单位协商跟踪审计费与跟踪审计方式。为降低工程项目投资成本,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派专人到温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温州绕城公司调研了解工程跟踪审计实施情况,向市审计局相关处室咨询,并经过了多次沟通和谈判,我集团公司与跟踪审计单位达成施工工程跟踪审计费在省审计厅规定已优惠的基础上再打8.2折,减少跟踪审计费开支约90万元,达到了节支目的。
集团公司将在今后的其他建设项目中全面推广实行各项节支措施,预计可节约建设资金成本以数亿计。(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