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资委〔2009〕8号
关于预报200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保证2009年度市属企业的业绩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温州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温政办〔2009〕2号)(以下简称“新业绩考核办法”)以及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09年度考核目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目标建议值的确定
(一)把握业绩考核新办法主要特点。按照“新业绩考核办法”,2009年度业绩考核工作将调整为依照分类考核原则进行,即对一般竞争型企业(甲类)、政府投资型和公益服务型企业(乙类)、资产管理型、新设立的、资不抵债的,以及未纳入甲、乙类的其他企业(丙类)进行分类考核。各类别企业考核侧重点将有所区别,甲类企业侧重于效益指标,乙类、丙类企业侧重于综合指标,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各企业分类情况见附件1)
(二)把握上报目标建议值的参考依据。要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所确定的当年所属企业发展总体目标为依据,以前3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上一年实际完成值为基础,以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企业经营预算为切入点,以全国同行业平均值与优秀水平为标杆,科学合理上报2009年目标建议值。
(三)把握上报目标建议值的要求。各企业上报2009年目标建议值时,要坚持与经营预算指标相衔接,提高前瞻性和预见力,科学合理预测2009年度考核目标。
根据业绩考核新办法,预计进入A级的企业,上报目标建议值时必须同时具备两项条件:一是企业预报的目标建议值不低于前3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二是企业当年完成利润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或净资产收益率达行业优秀水平的或企业年度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
对所报目标建议值与经营实际明显不符的单位,市国资委将予以调整。
二、关于分类指标的确定
甲类企业上报分类指标应达到2个,乙类、丙类企业分类指标应在2个以上。企业分类指标的提出,要突出解决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主要矛盾。市国资委拟定的同一行业的分类指标(见附件4),一般予以保留。在企业预报的基础上,市国资委根据企业应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企业所预报的分类指标进行确定。
三、报送内容
(一)填报《200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表》(附件3)
1.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根据合并口径填列。
2.考核指标运算所需的分子、分母项单独填列。
(二)文字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2008年经济运行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投资、效益、节能减排指标等完成情况)。
2. 企业2009年市场环境判断。
3. 企业目标建议值测算情况。其中,除正常测算情况说明外,应说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企业所得税率变化、企业编制合并报表等因素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事项、影响金额、估计依据,以及对年度考核指标的影响程度。同时,说明以前年度和2009年非经常性收益情况,以及对利润总额考核指标的影响程度,2009年利润目标建议值是否含非经常性收益。
4.完成2009年考核目标值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应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一式2份送市国资委业绩考核处(并附相应的电子版文件)。
联系人:黄蓓 林小欢
联系电话:88901116 88901117
电子信箱:gzw1103@163.com
(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下载:http://wzgzw.wenzhou.gov.cn“业绩考核”及“下载中心”栏目;或到以下电子邮箱上收取:gzw1103@163.com,密码:a666666)
附件:
1.《2009年市属国有企业分类情况表》
2.《2008年各行业净资产收益率标准值》
3.《200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表》
4.《200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类指标》
二○○九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国有企业 目标 报送 通知 |
抄送: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
温州市国资委办公室 2009年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