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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关于鹿城路171号(原鹿城路97号)2幢一楼9#房产出租结果公示
时间:2024-04-26 12:12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在温州市鹿城区 鹿城路171号(原鹿城路97号)2幢一楼9#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4年4月26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鹿城路171号(原鹿城路97号)2幢一楼9#

二、建筑面积:37.14平方米 。

三、承租单位(个人): 李翔

四、租赁期限:3年

五、底价:16000元,成交价:160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309091,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20。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