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为健全完善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度体系,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对2023年5月31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保留33件,废止5件。现将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市国资委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市国资委继续保留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