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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单位温州影业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8号店铺和店后仓库合并出租结果公示
时间:2023-04-11 16:19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在于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8号店铺和店后仓库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0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3年4月11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8号。

二、建筑面积约:37.27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吴强。

四、租赁期限:2年,即从2023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止。

五、招标底价:42000元/年。

六、中标年租金:42000元。

七、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八、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影业运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反映,监察联系电话:0577-88869055。

 

温州影业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