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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冶炼公司所属部分房屋、仓库招租公告
时间:2023-03-17 15:44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冶炼公司研究,将本单位所属牛山商务大厦部分房屋及牛山西路临时管理房仓库对外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批房屋招租情况:

序号

产权持有人

地 址

结构

类型

规划用途

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备注

1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牛山商务大厦608室

框架

租赁

办公

134.36

3763.00


2

牛山商务大厦712室

框架

租赁

办公

168.65

4048.00


3

牛山商务大厦1406室

框架

租赁

办公

169.01

4395.00


4

牛山西路临时管理房

框架

租赁

仓库

590.9

10636.20


合 计





1062.92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3年(租赁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招租对象及承租人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或个人,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单位,通过投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四、参与竞租单位或个人须在竞租前预交不计息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不得低于为年租金的25%,中标后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每年租金递增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含税)。

五、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本次招租项目不得用于私人高档会所使用,公告期为公告第二个工作日起至10个工作日止,意向承租人须到到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520室(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1、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公告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时参加由出租方组织的增价式竞价会,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报价仅为一家的,报价结果有效,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2、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开标日期为每轮公告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4:00时。

六、其他:租赁期间,招租人有权将牛山商务大厦租赁的物业(房屋)进行销售,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但不影响合同期限内承租人对该物业(房屋)的使用,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85551838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520室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