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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快鹿集团诉”双鹿味精”案入选温州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2-04-24 14:30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快鹿集团与温州潘氏食品有限公司、乐清市李某某食品贸易商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温州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经快鹿集团维权团队调查发现,乐清市柳市李某某食品贸易商行经营的淘宝店铺上销售的“双鹿味精”,制造商为温州潘氏食品有限公司,其包装与快鹿集团拳头产品“快鹿味精”十分相似。同年5月26日,快鹿集团将该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经瑞安法院认定,两名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对侵权人给予处罚。这一案件的胜诉,既维护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也保障了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

继快鹿集团状告瑞安市康鹿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19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被评为2019年温州市政法系统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首批典型案例之后,快鹿集团诉潘氏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被评为了2020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此次案件入选“温州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反映了公司再一次在知识产权领域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保护行动得到了司法系统的认可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