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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单位温州新中国影都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11号大众电影院三楼出租结果公示
时间:2021-07-21 15:39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在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11号大众电影院三楼东侧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11号大众电影院三楼东侧

二、建筑面积:237.46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陈帆

四、租赁期限:5年。

五、招标底价:66000元/年。

六、中标年租金:66000元。

七、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八、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影业运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反映,监察联系电话:0577-88820006-900。

 

 

 

                       温州新中国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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