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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42/2020-001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0-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和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04 10:10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做好市属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温政办〔2015〕9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我们制定了《202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组织,提高财务决算质量。各市属企业要加强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增进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执行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算工作。一是做好工作布置,纵向要按照统一的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向各级子企业布置落实,横向要统筹各部门数据口径和工作要求,努力确保集团信息衔接一致。二是扎实开展重点工作,对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出资人财务管理等要求,严格落实户数清理、资产清查、规范核算、风险排查、审计管理等工作要求,夯实财务决算工作基础。三是加大财务决算审核力度,高度关注新并入企业、表外单位、债务风险等重点企业指标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合理性,切实提高财务决算专项报告编报质量。四是充分发挥管理诊断作用,分析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上的经验和教训,为经营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五是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安排,市政府每年需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属企业需结合财务决算工作,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按要求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

二、把握新准则要求,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一是深刻认识统计、会计造假的危害,严格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和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二是不得通过虚构交易、循环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收入规模;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费用;不得通过擅自变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滥用会计差错更正、随意调整合并范围等方式人为调节经营成果;不得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等人为调节利润。三是根据财政部要求,组织有关子企业做好施行新准则的各项工作,研究修订相关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评估全面施行新准则对集团财务状况的影响。四是《202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兼顾了尚未执行、已执行新修订金融准则、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企业的填报要求,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子企业按照准则适用要求分类编制财务报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企业按照新修订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并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

三、深化经营分析,发挥财务决算管理功能。围绕市场化转型等中心任务,通过财务决算管理,对提质增效、改革发展、风险防控有关专项工作和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促进专项任务落实。

一是构建中长期提质增效目标,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建立向战略、向市场、向品牌、向优质资源集聚的资源配置模式,促进提升主业造血能力、优化产融协同、优化融资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实现企业转型发展。二是全面检查经营风险,综合施策降杠杆,综合评估企业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和杠杆边界,对于资金成本过高、债务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过快增长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检查内控制度和执行的有效性,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关键流程,强化内控执行监控,堵塞管理漏洞。四是全面检查企业成本费用管控情况,总结分析生产经营各环节降本增效的成效,继续以成本费用利润率为中心加大降本增效力度,深入开展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的成本费用战略管理,健全成本管控责任制度和目标考核机制,努力提高综合成本利润率。

四、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到期债务偿还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等风险防范制度,完善风险预警防范体系,落实风险治理责任,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到期债务按期偿付,不出现流动性风险。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精神,对标行业资产负债率水平,研究制订加强资产负债约束的相关具体举措,促使高负债企业降杠杆,努力现实市属国有企业总体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末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目标。

五、落实报告工作要求,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温委发〔2018〕5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办〔2018〕124号)要求,结合财务决算工作实际,全面客观反映本企业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包括总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实现利润、现金流量和收益情况;二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国有资本投向及布局情况,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企业提质増效、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三是服务全市、全省重大战略情况;四是国有资产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情况,包括国家重要监管指标的实现情况,国有资产风险控制情况,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的各项举措和成效;五是企业收入分配情况,包括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分配,职工工资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六是企业党建、社会贡献情况,包括总结分析国企党建、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各项举措和成效,承担社会责任和向社会让利等情况。七是企业研发创新情况;八是境外国有企业情况,包括境外企业、境外项目经营和管理情况等;九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剖析当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十是下一步工作举措和意见建议。

六、严格审计管理,落实各项审计要求。各企业要严格审计工作纪律,督促和配合中介机构认真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充分发挥审计的咨询诊断作用。一是加强财务决算审计组织管理,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统一审计标准,统一审计附注披露格式(附件3),统筹审计工作进度,履行好各项审计责任。二是加强对非统一委托审计单位(包括相对特定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所属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境外子企业等)决算审计管理,做好自行委托中介机构选聘和质量监督工作。三是配合中介机构做好财务决算专项审计工作,按照财务决算专项审计内容(附件4)要求,认真梳理企业以往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内控情况、各类风险管理、资金信用管控等出资人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内容,并由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复核。对与年报审计报告中相同的内容,不得以引用方式简略处理。四是对特殊业务和部分境外子企业原则上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五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对中介机构未认真落实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与中介机构沟通,督促其认真履行审计程序;对提醒后仍未改进的,应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

七、强化决算编报管理,完善财务决算报告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做到相关内容完整、及时上报。一是做好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布置工作。按照市国资委要求,统一规范报表格式(附件1)、填报要求、填报范围、填报级次和填报口径(附件2),层层落实全级次编报责任。二是组织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审核。通过个别送审、集中会审等方式,确保各类报表信息准确完整。加强投资规划、人力资源、科研开发等非财务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审核与填报工作,落实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填报责任,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指标口径衔接一致。三是做好财务决算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对2020年度审前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及原因、纳入合并子企业户数,以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重大期初数调整、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改革改制、收购兼并、资产处置与转让、消化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对当期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须报告市国资委。按照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对年度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梳理,对未能在规定时间报送或报送内容不准确的,要在财务决算专项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四是按要求认真撰写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根据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附件5)要求,由财务会计部门牵头,企业经营、风险控制、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多部门共同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深入梳理分析年度企业财务、风险、经营等整体情况,客观记录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形势、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以及对策建议等内容,为出资人掌握企业财务运行情况、加强财务监管提供决策支持。

八、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及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各企业要组织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到报送材料齐全规范、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相关指标衔接一致。有关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如下:

(一)2021年2月19日向我委报送审前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电子数据(格式按照财务决算软件的格式)。

(二)2021年3月10日前向我委报送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数据,包括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各级子企业单户财务决算报表以及报表编制说明。

(三)2021年3月31日前由集团正式行文向我委报送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告(含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依次装订成册,纸质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同时抄送监事会。

(四)审计报告报送要求。由各中介机构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于2021年3月15日前向市国资委提交集团纸质合并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专项报告,市国资委不再接收市属企业二级及以下子企业纸质审计报告。

各企业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财务监督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吴静静、丁海凡  联系电话:88901129、88901017。

附件:温国资委〔2020〕156号(主动公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和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xlsx

附件2-202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3-2020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doc

附件4-2020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内容提要(温州市国资委).docx

附件5-2020年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温州市国资委).docx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