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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车辆报废处置公示
时间:2021-01-21 14:47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浙CAX283皮卡车,经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同意后将该车辆行驶至市车管所指定回收公司—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进行车辆报废,回收金额为706.5元,在公示期限内(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从2021122128日止),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应,监督电话:88373321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