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公开将名下三辆牌号为浙C537QX的小型普通客车、浙CAL332、浙CAL852皮卡车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现对该资产报废予以公告,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1日止。公告期满后将车辆送至温州市车管部门指定的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处理,根据规定收回车辆处置款。
特此公告。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