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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交运集团汽车南站候车厅内小卖部招租公告
时间:2020-05-22 16:30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公司对温州大道汽车南站候车厅内小卖部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温州市温州大道汽车南站候车厅内小卖部面积约15㎡(另有位于车站广场东首15㎡配套用房)。

二、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或自然人。

三、承租期限:租赁期限2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四、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一)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竞价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金三个月一付,先付后用。

(二)投标押金:参与投标企业或自然人须在投标前预交不计息投标保证金80000元整。如中标,投标押金自动转为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否则一次性退回。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三)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补偿。

(四)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竞标人需认真现场查看实物,竞标人入驻后对各项审批、设备安装、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解决,出租人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竞标人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单位(个人)无关。 

(五)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六)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日16时止,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到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客运分公司(牛山北路52弄1号)三楼办公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七)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要在竞得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并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冲抵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壹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五、底标价格及竞标方式

汽车南站候车厅内小卖部招租底标价格为每年租金人民币肆拾万陆仟肆佰肆拾元整(¥406440元 );采取明标暗投的方式,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最高报价书金额一样的采取随机抽签确定;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按照协议租赁方式,在不低于招租底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 9:00

地点:温州交运集团高速客运分公司(牛山北路52弄1号)四楼会议室,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准时出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温州国资委“www.wzgzw.gov.cn”和温州交运集团 “www.wzsjy.com” 门户网站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客运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57783313


温州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客运分公司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