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资委〔2020〕16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级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20〕1号)精神,确保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委制定了《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基本信息数据调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属国有企业应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基本信息数据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牵头做好集团本级和所属企业在采购平台基本信息数据变更的排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单位基本信息实时更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严守信息安全底线。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抓好采购平台账户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并落实好平台“账户移交”和“密码定期变更”机制,确保改革过渡期间的数据安全。
三、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对所属企业的平台账户进行统一梳理汇总,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文档)报我委采购管理处。
附件: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基本信息数据调整方案
2.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单位基本信息表
3.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戴敏,陶靖 电话:88908760,8890117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