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2/2020-001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资委委派财务负责人述职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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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温国资委〔2019〕107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资委委派财务负责人述职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国资委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管理,提高委派财务负责人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制度和各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委派财务负责人述职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2020年12月底前由市国资委任命委派在职的财务负责人。 二、述职形式 本次述职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述职。委派财务负责人除按集团规定向集团述职外,还要向市国资委述职。 三、述职内容 围绕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和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重点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情况; 2.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委党委的决策部署情况; 3.落实市国资委等上级部门布置各项工作情况; 4.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5.其他需要述职的情况。 四、述职时间 2021年1月15日前向市国资委上报述职书面材料。 五、述职要求 各述职对象要高度重视年度述职工作,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全面真实地反映本人履职情况。委派财务负责人述职工作将列入本年度业绩考核管理指标内容。 附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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