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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峰解读《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0-11-17 08:43 来源: 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12年,我市研究出台全国首个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的《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发﹝2012﹞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该办法试行8年多来,对规范国企经营管理、节约采购经费、促进清廉国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试行过程中,逐步发现该试行办法还存在覆盖面不足、企业主体责任不突出、监管法律风险大等弊病,亟待进一步完善,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更好规范企业采购行为,促进成本节约,防止国资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此,市政府于2020年9月正式发文废止《试行办法》,计划制定新办法。

后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决定由市国资委按照国资监管的要求,以部门名义印发《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修订)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制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分七章49条。

第一章 总则,共4条,阐述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原则,确定了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有关主体的责任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共7条,明确了国企采购参与各方的职责、定位及相关组织管理要求。

第三章 采购当事人,共7条,明确了采购当事人的定义和基本要求。

第四章 制度建设,共4条,明确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控。

第五章 采购方式和程序,共15条,这一章对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的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了明确,精简了采购方式的描述,细化了协议采购的使用情形,完善了采购响应的有关条款等。

第六章 监督管理,共9条,该章主要根据近几年操作实践,进一步落实公开公平原则,对质疑投诉和监督管理机制进行完善,使制度更加清晰明确。

第七章 附则,共3条,对解释权归属、生效日期等相关内容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