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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投集团资产公司关于麻行、河通、屯前公寓等小区4宗商业用房公开网络竞价招租信息的公告
时间:2019-09-27 14:42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次网络竞价招租标的房产4宗,合计建筑面积131.93平方米,并定于2019年10月12日11时整至2019年10月13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535572679,户名: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坐落位置

规划功能

建筑面积

租金单价元/㎡/月

首年租金底价(元/年)

租赁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元)

1

麻行小区1-5幢101-28室

商业

42.56

54

27600

3

8300

2

麻行小区6-7幢101-1室

商业

10.56

36

4600

3

1400

3

河通锦园1幢117-1室

商业

61.51

35

25900

3

7800

1

屯前公寓5幢103-15室

商业

17.3

63

13100

3

4000

 

一、本自行公开招租项目已经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二、本公开招租项目的租赁市场评估价已经市城投集团备案。

三、承租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及股东之一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 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3.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缴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4.其它费用: 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费、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费。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

  5.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装修及营业审批手续项目,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6.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竞得人须自行处理好租赁房产周边社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关系、业主委员会关系等。本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竞得人无优先承租权。

  7.本次自行招租项目公告期内,意向承租人需在公告期内在拍卖公司淘宝网站上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至2019年11月15日16时内有意向承租人的,若租赁房产仍处于待租状态,在租赁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以意向承租人缴交招租保证金到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的时间为准,招租保证金为年租金评估价格的30%),缴交招租保证金后10天内缴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8.如有未尽事宜,在《竞买协议及须知》和《租赁合同》中明确。

  9.意向承租人需在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缴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10.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及须知》。(详见淘宝网)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7-89992579

  联系地址: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B幢302室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纪检监察电话:89992170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