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教4-219室”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教4-219室;
二、建筑面积:36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温州文创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壹年;
五、年租金:2821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6538533。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