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市鹿城区大同商城中楼、北楼212号-1、125号-2B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大同商城中楼、北楼212号-1、125号-2B房产
二、建筑面积:271.88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应小凯
四、租赁期限:1年,即从2019年09月01日至2020年08月31日止。
五、年租金:725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监察室联系电话: 88160019,业务联系电话:88898279
温州一百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