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黎明西路20号
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黎明西路20号
二、建筑面积:42.75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个人):张美芬。
四、租赁期限:3年,即2019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五、年租金:67000元/年。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135103,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19。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