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鹿城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一层两间店面(1-1、1-3号)的房产,经评估机构评估、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一层两间店面(1-1、1-3号)
二、使用面积:85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温州国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叁年,即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五、租金: 每年65万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锦华房开业务联系电话: 88009898,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19
温州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