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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下属锦华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一层两间店面(1-1、1-3号)房产租赁结果公示
时间:2019-04-24 16:15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在鹿城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一层两间店面(1-11-3号)的房产,经评估机构评估、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一层两间店面(1-11-3号)

 

二、使用面积:85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温州国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叁年,即201951日至2022430日止。

 

五、租金: 每年65万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锦华房开业务联系电话: 88009898,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19

 

 

 

 温州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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