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资委〔2019〕14号
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报送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工作报告要分别以书面、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国资委。书面报告(一式两份)要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zwdsjsc@163.com。
二、报送时间
请各企业于4月25日前,向市国资委提交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董事会通过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文件,随报告一起报送。
三、主要内容
(一)董事会制度建设及运转情况。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包括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董事会决策程序到位情况,董事会讨论事项、决议事项数量及涉及范围,董事会决议执行、检查、落实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竞争类企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运行情况。
董事、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履职时间与尽职情况(竞争类与公共服务类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情况要特别说明);董事之间及董事会与企业经营班子之间沟通情况;职工董事向职代会报告履职情况;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董事会组织开展调研情况。董事会组织全体董事参加工作调研、考察、座谈和研讨等情况。
(二)企业发展、改革情况。企业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订、实施情况,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投资计划、重大投融资项目及其完成情况,重大涉诉事项,企业未来发展潜力和面临的主要风险等;企业改革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及其子企业股份制改革、重组情况,企业内部资产、业务重组及与其他企业间的并购重组情况。
(三)企业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分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等内容。
(四)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及其子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等级情况,领导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报告。
(五)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主要包括董事会决定的职工收入分配政策、方案,企业工资总额调控情况及分析,职工收入水平增长变化情况、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
(六)全面风险管理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未来发展及投资方向和面临的主要风险、问题分析等内容,建立风险管理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七)国资监管机构要求董事会落实事项、监事会要求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
(八)企业本年度预算方案中的主要指标和董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九)董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注意事项
(一)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报告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得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审议。
(二)工作报告按照《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内容格式与要求》(见附件)撰写。
(三)年度工作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实际工作,既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又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报告要求语言简练,要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同时要有数据佐证。
附件: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内容格式与要求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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