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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本级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湖滨西楼二层33号房产租赁结果公示
时间:2019-02-11 16:41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在温州市人民西路湖滨西楼二层33号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人民西路湖滨西楼二层33号。 

二、建筑面积:37.5平方米 。

三、承租单位(个人):潘柏云。

四、租赁期限:3年,即从201941日至2022331日止。

五、年租金:670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309091,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19。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