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场地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场地情况及租金:
地址:温州市葡萄棚村104国道东侧(过境公路388号)物资大楼
位置 | 面积(m2) | 年度租金(底标) | 投标保证金 | 经营范围及要求 |
主楼201 | 25.62 | 12000 | 5000 | 汽车及二手车配套服务 |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二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三、招商对象: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个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2、 有较强实力的个人或法人企业,且认同我公司经营理念,愿意服从我公司管理;我方按场地现状交付,中标方对场地修建需经我司同意,且符合我司对场地整体规划布局要求。
四、租金:以年度租金底标进行竞标,租金一年一付,并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的15天前付清,先付后用。
五、承租人确定:
至报名截止日,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单位,一个标的物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通过年度租金竞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若一个标的物只有一家单位参加开标确认会,则本单位有权以协议方式选择承租人并进行公示。
六、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前预交不计息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则即刻签订租赁合同,投标押金自动转为不计息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则一次性退回投标保证金。
七、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下午5时止(以押金到账时间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现代物资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监察室联系话:88898079。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商投标须知》、《租赁合同》中明确。
九、报名地点:温州市葡萄棚村104国道东侧物资大楼三楼圆厅
温州现代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