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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投集团基础公司关于龙江景苑商业用房租赁权拍卖的公告
时间:2019-10-18 10:25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兹定于2019年11月1日下午3时,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下列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拍卖方式: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约(

规划

功能

首年租金起拍价

(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买保证金(元)

产权  情况

拍卖方式

1

龙江景苑1幢、2幢一层商业用房

2046.22

商业

1473300

 

5

 

442000

增价式拍卖

注:1、标的首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10天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2、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由出租人书面确认后无息退还。3、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的水、电、气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报名、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下午4时整。

三、报名、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四、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条件:1、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不良记录的信用报告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为企业法人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含),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不良记录的信用报告,同时追加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作自然人担保(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对意向承租人应负之一切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须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不良记录的信用报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意竞买者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带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41000120190008644,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88822199

 

  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