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资监管 > 资产转让及公开租赁公告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单位)关于双屿街道黄龙社区康强路1号(第一层部分)房产租赁结果公示
时间:2018-08-15 18:01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经市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单位

坐落地址

承租人

面积(㎡)

年租金(元)

租赁期限

备注

1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双屿街道黄龙社区康强路1号

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400

105600

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反应。联系电话:88677767。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