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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龟湖商厦一层16-1号房产出租结果公示
时间:2018-06-19 09:20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飞霞南路龟湖商厦一层16-1号的房产,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将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点:飞霞南路龟湖商厦一层16-1号

二.建筑面积:24.9平方米。

        三. 中标单位(个人):泰顺县立恒茶业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3年,即从2018年6月19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

五.年租金:35880元。

六.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应。联系电话:88160019。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