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飞霞南路龟湖商厦一层16-1号的房产,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将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点:飞霞南路龟湖商厦一层16-1号。
二.建筑面积:24.9平方米。
三. 中标单位(个人):泰顺县立恒茶业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3年,即从2018年6月19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
五.年租金:35880元。
六.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应。联系电话:88160019。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