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加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将市上陡门、徐衙巷等10宗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特向社会公告如下: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m2) | 规划 功能 | 产权 情况 | 年租金底价 (含税 元/年) | 租期(年) | 装修宽限期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上陡门2组团6幢607室 | 71.71 | 居住 | 已登记 | 19200 | 2.5 | 无 | 5000 |
2 | 上陡门2组团3幢506室 | 81.89 | 居住 | 已登记 | 22800 | 2.5 | 无 | 5000 |
3 | 上陡门2组团3幢206室 | 81.89 | 居住 | 已登记 | 19200 | 2.5 | 无 | 5000 |
4 | 上陡门2组团3幢606室 | 81.89 | 居住 | 已登记 | 20400 | 2.5 | 无 | 5000 |
5 | 上陡门2组团3幢306室 | 81.89 | 居住 | 已登记 | 22800 | 2.5 | 无 | 5000 |
6 | 上陡门2组团6幢707室 | 71.71 | 居住 | 已登记 | 19200 | 2.5 | 无 | 5000 |
7 | 上陡门2组团6幢107室 | 65.63 | 居住 | 已登记 | 18000 | 2.5 | 无 | 5000 |
8 | 上陡门2组团6幢507室 | 71.71 | 居住 | 已登记 | 20400 | 2.5 | 无 | 5000 |
9 | 上陡门2组团6幢205室 | 68.62 | 居住 | 已登记 | 19200 | 2.5 | 无 | 5000 |
10 | 徐衙巷小区A幢102室 | 15.60 | 非居住 | 无产权 | 12000 | 2.5 | 无 | 5000 |
一、本自行公开招租项目已经市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二、本自行公开招租项目首年租赁底价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结果并报建设集团公司备案。
三、自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承租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
(4)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2、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首年租金底价(含税)根据市场评估结果确定,公开竞价取得价为首年租金,租金一年二付,先付后用。
3、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租期届满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进行再次公开招租。
4、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宽带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不足之处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出租人不予补偿。
5、本自行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至2018年05月24日16时止,意向承租人需到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民路深蓝大厦1805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1)公告期内产生一家意向承租人的,则以首年租金底价成交,意向承租人于2018年05月25日到本公司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2)公告期内产生二家或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2018年05月25日下午14点正,到本公司参加招租竞价会,根据价高者得原则,如出现金额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并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3)公告期结束后如无产生意向承租人,若本公司未进行重新公开招租、更新公开招租内容,且招租房产仍处于待租状态的情况下该公告继续有效,有意向承租的,在租赁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以意向承租人缴纳招租保证金到公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户名:温州市住房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3759),意向承租人凭招租保证金缴纳单与本公司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4)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6、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公开招租结果将通过市国资监管机构和集团网站对外公告。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向集团监察部门投诉。
业务联系电话:88343666 联系人:尤建斌、罗佳
集团监察电话:88820626 88829649
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