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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投资集团所属龙方路93、95号商场招租公告
时间:2018-03-23 15:56 来源:温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公司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龙方路9395号商场,经公司审批并按照相关租赁程序,现将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点:鹿城区龙方路9395

二、商铺情况、租金底价、保证金:

195-1号建筑面积107.53㎡,月租金120/㎡,保证金1万元;

295-2号建筑面积136.25㎡,月租金110/㎡,保证金1万元;

395-3号建筑面积135.93㎡,月租金110/㎡,保证金1万元;

495-4号建筑面积135.93㎡,月租金110/㎡,保证金1万元;

595-5号建筑面积135.77㎡,月租金110/㎡,保证金1万元;

695-6号建筑面积136.1㎡,月租金110/㎡,保证金1万元;

795-7号建筑面积85.96㎡,月租金130/㎡,保证金1万元;

8.龙方路93号二层楼上仓库建筑面积989.27㎡,月租金30/㎡,保证金2万元;

995号一层楼梯间建筑面积8.58㎡,月租金80/㎡,保证金2仟元。

三、租赁期限:一年(2018416日至2019415日止)

四、租金支付形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

五、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单位凭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缴纳第二条中规定的保证金(原承租户已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不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至面粉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面粉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城西支行,账号:1203 2130 1920 0185 533),保证金回执单和报价单一同报至温州面粉公司。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竞租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42日下午16:00。逾期送达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竞租人需将报价文件和竞价保证金回执单密封在信封内,且在启封处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面粉公司企管部(温州市黎明西路30712号机械大厦四楼423室)

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1843日上午9:00

5.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温州面粉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30712号机械大厦四楼410室)

七、竞租原则:

1.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根据竞租人的竞投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竞得人;

2.若有效竞租人报价仅为一家的,报价结果有效;

3.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

5.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温州面粉公司签订合同,否则视自动弃权,并没收保证金。

八、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九、本商场为临时建筑,营业执照需商户自行办理。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招租公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无产生承租意向人,该公告继续有效,直至产生承租人。

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面粉公司企管部咨询报名,公司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12号(机械大厦)四楼423室,联系人:戴先生,报名咨询电话:55599975

温州面粉公司龙方商场报价单.docx


温州面粉公司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