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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10弄7号4幢102房产出租结果公示
时间:2018-03-22 14:40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坐落在黎明西路10弄7号4幢102的房产,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将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点:黎明西路10弄7号4幢102的房产。

二.建筑面积:109平方米。

  三.中标单位(个人):温州市莫菲布艺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1年,即从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止。

五.年租金:37000元整(不低于评估价)。

六.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应。联系电话:88160019。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