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黎明西路10弄7号4幢102的房产,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将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点:黎明西路10弄7号4幢102的房产。
二.建筑面积:109平方米。
三.中标单位(个人):温州市莫菲布艺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1年,即从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止。
五.年租金:37000元整(不低于评估价)。
六.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应。联系电话:88160019。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