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租项目为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2018〕89号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9日资产专题会议通过,对本资产采取企业自行组织公开招租。(详见下表)
标的号 | 资产坐落 地址 | 业态功能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 价(元/首年) | 租期(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装修宽限期 | 资产现状 |
1 | 九山北路兽医桥北首三间平房(原九山北路49号) | 非居住 | 89.68 | 55000 | 1 | 11000 | 无 | 在租 |
一、报名、咨询地点:温州市美曦大厦四明会所一楼城市物业资产管理处。
二、报名、咨询、展示时间: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截止评估有效期2019年11月14日前)。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勘查。
四、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下午15:00整。
五、开标地点: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大南路游嬉大楼三楼)。
六、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招租信息公开期间若只产生一名租赁意向人的,则直接按不低于招租底价的价格签订合同。现状为在租的资产除原承租人外若产生其他意向人的,经投标产生最高报价后,若原承租人接受该价格继续租赁的,则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七、承租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
4.不得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需携带资料
1.企事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招租项目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租赁项目年租赁价格已经温州东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报温州市名城集团资产监管部备案,以不低于首年租金的市场评估价作为招租底价。
2、本次公开租赁项目首期租金在招租成交10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中标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招租成交后10天内和首年租金一并付清,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腾空房产后无息退还。
4.其他具体事项在《房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电话:88282297,88812202
业务监管电话:88257073,88550167
网址:http://www.wzmingcheng.com/
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